首页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 第二章 第二章 考生及相关人员违纪违规 行为的认定与处理 第五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该单元或者考站考试成绩无效: 第六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 第七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当年考试成绩无效,在2年内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第八条 考生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参与有组织作弊,当年考试成绩无效,终身不得报考医师资格: 第九条 考试结束后发现并认定考生有违纪违规行为的,依照本规定进行处理。 第十条 考生通过违纪违规行为获得考试成绩并取得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的,由发放证书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撤销并收回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 第四条 目录 第五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