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 第三章 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医师资格考试违纪违规处理规定(2014年) 第十五条 第三章 命审题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除考试工作人员外,其他有关人员有干扰考试行为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或者考试机构应当建议有关单位给予相应行政处分。 第十四条 目录 第四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