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二十八条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二十八条 国家医学考试中心向考区提供医学综合笔试试卷和答题卡、各考区成绩册、考生成绩单及考试统计分析结果。考点在考区的领导监督下组织实施考试。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