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二十七条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十七条 第五章 医学综合笔试 第二十七条 医师资格考试试卷(包括备用卷)和标准答案,启用前应当严格保密;使用后的试卷应予销毁。 第二十六条 目录 第二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