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医师资格考试暂行办法(1999年) 第十条 第二章 组织管理 第十条 各级考试管理部门和机构要有计划地逐级培训考务工作人员。 第九条 目录 第三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