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2017年) 第二十六条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第二十五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