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试点工作的通知(2020年) 第一条

第一条 为进一步满足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以下简称参保人员)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需求,规范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流程,制定本规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