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 四、 组织实施 (十二)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 (十二) 四、 组织实施 (十二) 完善工作机制。省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跟踪指导试点进展,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数据和试点情况。要建立健全评估考核机制,及时研究试点中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加强横向交流,确保试点工作均衡推进。统筹协调社会各方资源,加强协作咨询,推动试点工作稳步向好发展。试点中的政策调整或其他重大事项,省级医疗保障、财政部门要及时向国家医保局和财政部报告。 (十一) 目录 (十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