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

发布机关 医保局、财政部
效力 现行有效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直属机构: 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为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社会保障体系作出的一项重要部署。近年来,部分地方积极开展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在制度框架、政策标…

一、 总体要求

(一) 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民健康为中心,深入探索建立适应我国国情的长期护理… (二) 基本原则。坚持以人为本,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长期护理保障问题。坚持独立运行,着眼于建立独立险种,独立设计、独立推进。坚持保障基本,低水平起步,以收定支,合理确定… (三) 工作目标。探索建立以互助共济方式筹集资金、为长期失能人员的基本生活照料和与之密切相关的医疗护理提供服务或资金保障的社会保险制度。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适…

二、 基本政策

(四) 参保对象和保障范围。试点阶段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群起步,重点解决重度失能人员基本护理保障需求,优先保障符合条件的失能老年人、重度残疾人。有条件的地方可随试点… (五) 资金筹集。探索建立互助共济、责任共担的多渠道筹资机制。科学测算基本护理服务相应的资金需求,合理确定本统筹地区年度筹资总额。筹资以单位和个人缴费为主,单位和个人缴… (六) 待遇支付。长期护理保险基金主要用于支付符合规定的机构和人员提供基本护理服务所发生的费用。经医疗机构或康复机构规范诊疗、失能状态持续6个月以上,经申请通过评估认定…

三、 管理服务

(七) 基金管理。长期护理保险基金管理参照现行社会保险基金有关制度执行。基金单独建账,单独核算。建立健全基金监管机制,创新基金监管手段,完善举报投诉、信息披露、内部控制… (八) 服务管理。进一步探索完善对护理服务机构和从业人员的协议管理和监督稽核等制度。做好参保缴费和待遇享受等信息的记录和管理。建立健全长期护理保险管理运行机制,明确保障… (九) 经办管理。引入社会力量参与长期护理保险经办服务,充实经办力量。同步建立绩效评价、考核激励、风险防范机制,提高经办管理服务能力和效率。健全经办规程和服务标准,优化…

四、 组织实施

(十) 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按本意见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 (十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试点城市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新… (十二) 完善工作机制。省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跟踪指导试点进展,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数据和试点情况。要建立… (十三)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试点… 附件: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 一、 新增试点城市 二、 原有试点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