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 四、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扩大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的指导意见(2020年) 四、 四、 组织实施 (十) 扩大试点范围。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原明确的试点城市和吉林、山东2个重点联系省份按本意见要求继续开展试点,其他未开展试点的省份可新增1个城市开展试点,于今年内启动实… (十一) 强化组织领导。各省级人民政府要高度重视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工作,加强对试点城市的指导。试点城市要成立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试点工作有序开展。新… (十二) 完善工作机制。省级以上医疗保障部门要明确专人负责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工作督导机制,跟踪指导试点进展,并按要求报送运行数据和试点情况。要建立… (十三) 加强宣传引导。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宣传工作,做好政策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合理引导预期。充分调动各方面支持配合试点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凝聚社会共识,为试点… 附件: 长期护理保险制度试点城市名单 附件 一、 新增试点城市 二、 原有试点城市 (九) 目录 (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