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2021年) 三、 医保局财政部关于加快推进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的通知(2021年) 三、 三、 工作要求 (一) 加强组织领导。推动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是2021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的重点工作,各级医保部门和财政部门要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 (二) 加强统筹协调。省级医保部门统筹“十四五”时期医疗保障制度改革和制度运行,坚持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政策和管理的统一性和规范性,兼顾全国统一医疗保障信息平台建设、1… (三) 加强调度督导。2021年4月30日前,省级医保部门将2021-2022年门诊费用跨省直接结算工作计划报送至国家医保局。各省份要建立省内专项工作督导台账,定期调度… 医保局 (七) 目录 (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