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市两场”国际航权资源配置政策(2018年) (1)

(1) 北京新机场投入运营前,航空公司申请从新机场出发的二类国际航线航权时,始发地航点衔接性、始发地航班量两项指标取值为各公司在首都机场或南苑机场运输数据的实际统计值;北京新机场投入运营后,始发地航点衔接性、始发地航班量两项指标取值为各公司在北京两场合计运输数据的实际统计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