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化肥淡季商业储备管理办法(2005年) 第一章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化肥经营企业做好淡季商业储备(以下简称“淡储”)工作,缓解化肥常年生产、季节使用的矛盾,保障春耕用肥供应,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参与化肥淡储工作的委托单位、承储企业及其他相关单位。 第三条 化肥淡储遵循企业储备、银行贷款、政府贴息、市场运作、自负盈亏的原则。 目录 第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