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年) (二)
(二) 完善法制,严格执法
积极推进国家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专项法规的制定,修订《环境保护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相关法律,强化化学品环境管理和环境风险防控内容,完善相关实施细则。鼓励制定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地方性法规和标准。健全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制度,提高环境违法处罚标准。完善化学品测试、鉴定、分类、评估和排放等标准和技术规范。鼓励各省推行责任关怀、自愿协议等综合管理手段,开展相关示范项目。
定期开展执法检查,加大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大对肇事企业的经济赔偿和责任追究力度。加大对地方政府有关责任人的惩处力度,适时釆用区域限批、撤销荣誉称号等手段落实地方政府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管理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