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年) 1.

1. 规范化工园区建设和发展。“十二五”期间新建化工企业必须全部进入化工园区,严禁在园区外审批新建,现有化工企业应逐步向符合条件的化工园区集中。园区入园项目必须符合国家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采用清洁生产技术及先进的技术装备,确保特征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实行园区污染物排放总量排放控制,将园区总量指标和项目总量指标作为入园项目环评审批的前置条件。入园项目必须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将危险化学品环境风险评估作为重要内容,并提出有针对性的环境风险防控措施。加强园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提升园区“三废”处理处置水平,全面建成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确保园区内企业废水接管率达100%,加强园区废气和固体废物的处理处置,建立企业、园区、流域三级风险防控体系。建立健全园区环境保护和监管能力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