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学品环境风险防控“十二五”规划(2013年) (三)
(三) 规划重点
重点防控化学品。根据环境风险来源和风险类型的不同,确定三种类型58种(类)化学品作为“十二五”期间环境风险重点防控对象:(1)根据重点环境管理危险化学品清单,重点考虑生产量、使用量、环境危害性、生物蓄积性等因素,确定25种累积风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通过源头预防、减少暴露、加强登记、排放转移报告等措施控制风险;(2)根据近年来引发突发环境事件频次、危害影响等因素,确定15种(类)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通过严格管理、加强预警应急、强化响应等措施,遏制突发环境事件高发态势;(3)根据行业排放标准要求、环境危害性等因素,确定30种(类)特征污染物类重点防控化学品(包括12种突发环境事件高发类重点防控化学品)。通过强化环评、完善标准、加强监测、强化监管等措施,控制排放并逐步减少向环境的排放。具体名单见专栏一。
专栏一:“十二五”重点防控化学品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