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化妆品生产企业卫生规范(2000年) 第二十条 第三章 生产的卫生要求 第二十条 半成品储存间、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更衣室及其缓冲区必须有空气净化或者空气消毒设施。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