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五章 有因检查 第二十八条 化妆品检查管理办法(2024年) 第二十八条 第五章 有因检查 第二十八条 有因检查应当围绕启动检查的原因,重点检查被检查对象是否存在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的法律法规的行为。 第二十七条 目录 第二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