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条例实施细则(1991年) 第六十一条 第八章 附则 第六十一条 化妆品卫生监督、监测检验按照国家财政部、物价局有关规定收费。 第六十条 目录 第六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