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化妆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办法(2022年) 第四十七条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本办法自2022年10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六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