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 第二章 注册 第十条 勘察设计注册工程师管理规定(2005年) 第十条 第二章 注册 第十条 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是注册工程师的执业凭证,由注册工程师本人保管、使用。注册证书和执业印章的有效期为3年。 第九条 目录 第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