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 第七十二条 劳动部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若干条文的说明(1994年) 第七十二条 第七十二条 社会保险基金按照保险类型确定资金来源,逐步实行社会统筹。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 本条中的“社会保险类型”是指需建立基金的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五种社会保险。 第七十一条 目录 第七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