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五章 第五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本办法中的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等文书基本样式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制定。各地可以根据实际,适当调整、细化相关表格。 第三十九条 本办法自2025年7月1日起施行。《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令第21号)同时废止。 附件:1.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 2. 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人员丧失劳动能力鉴定) 第三十七条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