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2025年) 第十五条

第十五条 专家组根据被鉴定人伤病情,结合医疗诊断情况,依据《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国家标准、职工因病或非因工致残丧失劳动能力鉴定标准提出鉴定意见。参加鉴定的专家都应当签署意见并签名。

专家意见不一致时,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专家组的鉴定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