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劳动教养戒毒工作规定(2003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依法规范劳动教养戒毒工作,提高工作水平,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国务院《劳动教养试行办法》以及《强制戒毒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劳动教养戒毒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定。 引用法条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禁毒的决定(1990) 强制戒毒办法(1995)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