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 四、 劳动和社会保障部关于新旧劳动能力鉴定标准衔接有关问题处理意见的通知(2007年) 四、 四、 对于在2007年5月1日前已经作出了鉴定结论的,而在新标准实施后进行复查鉴定且伤残级别提高的,工伤保险长期待遇做相应提高,工伤保险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不再调整。 三、 目录 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