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三十二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组织规则(2017年) 第三十二条 第五章 仲裁监督 第三十二条 仲裁委员会应当建立仲裁监督制度,对申请受理、办案程序、处理结果、仲裁工作人员行为等进行监督。 第五章 目录 第三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