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八十一条 第五章 附则 第八十一条 本规则自2017年7月1日起施行。2009年1月1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公布的《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2号)同时废止。 第八十条 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