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三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简易处理 第六十条 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办案规则(2017年) 第六十条 第三章 仲裁程序 第三节 简易处理 第六十条 简易处理的案件,仲裁庭可以根据案件情况确定举证期限、开庭日期、审理程序、文书制作等事项,但应当保障当事人陈述意见的权利。 被引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劳动人事争议仲裁与诉讼衔接有关问题的意见(一)十七、 第五十九条 目录 第六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