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动物诊疗机构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三十五条 第四章 罚则 第三十五条 动物诊疗机构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第七十五条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