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 第二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菌(毒)种和样本的保藏活动及其监督管理。 第一条 目录 第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