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保藏管理办法(2008年) 第一条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动物病原微生物菌(毒)种和样本保藏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和《兽药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引用法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2007) 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2004) 兽药管理条例(2004) 第一章 目录 第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