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物检疫管理办法(2010年) 第四十一条
第四十一条 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骨、角、生皮、原毛、绒等产品,符合下列条件的,由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不符合的,予以没收销毁。同时,依照《动物防疫法》处理处罚。
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
经外观检查无腐烂变质;
按有关规定重新消毒;
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
货主在5天内提供输出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来自非封锁区的证明;
经外观检查无腐烂变质;
按有关规定重新消毒;
农业部规定需要进行实验室疫病检测的,检测结果符合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