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推进江河治理工程建设实施细则(2015年) 第七条

第七条 各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商有关部门统筹做好江河治理工程年度投资计划安排,选择前期工作扎实、配套资金落实、建设实施条件好的项目安排投资,保证当年投资能够当年基本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