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 加强内外监督 (三) 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三) 3. 公安派出所在接到上级公安机关的审批决定的二日内,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五、 加强内外监督 (三) 各级公安机关要采取定期检查、抽查和走访群众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及时发现、纠正存在的问题。对违反本规范的,由直接责任人和主管领导登门向群众赔礼道歉,并根据情节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奖金、离岗培训、行政处分等。 (二) 目录 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