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户口、居民身份证工作规范(1998年) (二)

(二) 各极公安机关户政管理部门应当聘请义务警风监督员,对民警的工作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警容风纪等定期进行评议,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