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企业境内发行股票或存托凭证上市后持续监管实施办法(试行)(2018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二十三条 红筹企业的境内外收购及相关股份权益变动活动中,相关各方应当遵守《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境内上市公司收购及股份权益变动的其他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