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业板首次公开发行证券发行与承销特别规定(2020年) 第十一条
第十一条 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综合考虑投资者条件、限售期等因素对网下投资者实行分类配售,对优先配售对象的配售比例不得低于其他投资者。
对网下投资者分类配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对同类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或者摇号配售方式。采取比例配售方式的,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采取摇号配售方式的,同类投资者中签率应当相同。
对网下投资者分类配售的,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可以对同类投资者采取比例配售或者摇号配售方式。采取比例配售方式的,同类投资者配售比例应当相同。采取摇号配售方式的,同类投资者中签率应当相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