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 第二章 管辖 第六条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 第六条 第二章 管辖 第六条 新闻出版署负责对下列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 在全国有重大影响的; 法律、法规规定由新闻出版署管辖的; 其他应当由自己管辖的。 第二章 目录 第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