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 第五章 听证 第三十五条 出版管理行政处罚实施办法(1997年) 第三十五条 第五章 听证 第三十五条 当事人可以亲自参加听证,也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代理。委托代理人申请和参加听证的,应当提交委托书,委托书应当载明委托权限。 第三十四条 目录 第三十六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