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九条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九条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九条 图书出版社、音像出版社和电子出版物出版社的年度出版计划及涉及国家安全、社会安定等方面的重大选题,应当经由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备案,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制定。 第十八条 目录 第二十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