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二十条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十条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二十条 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有关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出版单位出版活动的日常监督管理。出版单位应当按照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的规定将从事出版活动的情况向出版行政部门提出书面报告。 第十九条 目录 第二十一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