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一条 出版管理条例(1997年) 第十一条 第二章 出版单位的设立与管理 第十一条 设立出版单位,由其主办单位持申请书向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出版行政部门审核同意后,转报国务院出版行政部门审批。 第十条 目录 第十二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