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五章 经营单位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出版物批发市场管理暂行办法(2000年) 第二十三条 第五章 经营单位管理 第二十三条 出版物批发市场内的经营单位必须是一店一证一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不能出借、转包、转让、买卖和出租,不准无证、无照经营。 第二十二条 目录 第二十四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