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第三十六条 出版物市场管理规定(2004年) 第三十六条 第三章 出版物发行活动管理 第三十六条 从事出版物储存、运输、投递活动,应当接受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三十五条 目录 第三十七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