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出境水生动物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2007年) 第四十七条 第六章 附则 第四十七条 出境龟、鳖、蛇、蛙、鳄鱼等两栖和爬行类动物的检验检疫和监督管理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 目录 第四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