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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4. 第三十八条 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办展计划,仍由外经贸部审批。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 附件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八条 赴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办展计划,仍由外经贸部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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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国办展实行审批管理的国家

第三十八条 目录 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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