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出国举办经济贸易展览会审批管理办法(2001年) 第三十七条 第八章 附则 第三十七条 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过去施行的出国办展有关规定,与本办法不一致的,一律按本办法执行。 第八章 目录 第三十八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