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017年)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管理规定(2017年) 第十八条 第三章 监督管理 第十八条 检验检疫部门应当按照出口食品生产企业备案编号规则对予以备案的出口食品生产企业进行编号管理。 第十七条 目录 第十九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