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口货物劳务增值税和消费税管理办法(2012年) (七)

(七) 中标证明通知书

利用外国政府贷款或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建设的项目,招标机构须在招标完毕并待中标企业签订的供货合同生效后,向其所在地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办理《中标证明通知书》。招标机构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中标证明通知书》及中标设备清单表(见附件40,略,详情请登录税务总局网站),并提供下列资料和信息: